哈巴河縣人大
一、基本情況介紹
哈巴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,由縣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,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。
(一)現有人員編制情況
哈巴河縣人大常委會核定行政編制11名、工勤編制2名。實有行政編制11人(其中核定縣級領導職數5人)、工勤編制(駕駛員)3人。
(二)內設機構情況
根據關于印發《哈巴河縣人大常委會機關、政協機關職能配置、內設機構、人員編制“三定”方案》的通知(哈黨發〔2002)18號)文件,批準設立4個內設機構,分別為:辦公室、財經工作委員會、法制工作委員會、科教文衛委員會。2012年10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,增設了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。目前核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,實有5人。
二、歷史沿革情況
1950年7月—1956年12月,哈巴河縣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會為縣級權力機關。1957年1月起,縣人民代表大會為縣級權力機關。1957年1月—1976年10月,哈巴河縣先后召開了五屆人民代表大會。1966年5月—1976年10月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間,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斷,期內召開的縣革命委員會序列為第六屆縣人民代表大會(1969年10月革命委員會成立)??h人民代表大會從1981年第七屆至1990年第十屆,每屆任期三年,從1993年第十一屆起,每屆任期五年。
1981年3月,哈巴河縣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設立了人大常委會。1982年11月,設立人大常委會辦公室,開展具體工作。1987年9月,增設了計劃經濟科、政法民族科、科教文衛科。1990年三個科分別改為計劃經濟工作委員會、政法民族工作委員會、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?,F已改為財經工作委員會、法制工作委員會和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。2001年3月縣人大常委會設立黨組,2012年10月,經縣委常委會研究,增設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。
三、機構職責情況
根據關于印發《哈巴河縣人大常委會機關、政協機關職能配置、內設機構、人員編制“三定”方案》的通知(哈黨發【2002】18號)文件,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內設機構職責如下:
1、辦公室:負責常委會黨組、主任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;負責人民代表大會、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任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;負責組織聯系縣級人大代表,安排閉會期間的集中視察、調查活動;負責報告的草擬,常委會機關文秘、翻譯、人事接待及財務后勤工作;辦理縣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2、財經委員會:負責對經濟工作的法制、法規、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;對國民經濟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,提出意見和建議;了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,財政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及重要經濟動態。
3、法制委員會: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、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;對縣檢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機關工作情況和法律、法規執行情況開展調研和監督;受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和訴訟性申訴案件。
4、科教文衛委員會:負責對科學、教育、文化、衛生等工作的法律、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;對科學、教育、文化、衛生等方面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,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5、代表人事委員會:負責聯系人大代表各項工作,組織代表開展視察、調查、評議等工作;做好各級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工作;負責代表議案、建議、批評、意見的整理、登記、分類、轉辦,督促承辦部門及時辦理答復代表,落實辦理意見;加強與組織、人事、法院、檢察院的協調、聯系;聯系、指導鄉鎮人大主席團各項工作;